2004年,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作為全球最大的推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國際組織,首次提出“ESG”概念,即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要求企業不再緊盯盈利這一單一指標,而是從環境(E)、社會責任(S)、公司治理(G)三方面著手,尋求長期可持續發展。
2020年自“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以來,中亞積極以高效能的方式,在行動中兼顧經濟、環保和社會責任。從鋁材料到鋁制品,將生產場景循成一環,全周期實施綠色行動,通過環保采購、減碳排放、能源高效利用等可持續性實踐,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助力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滿足人們對構建美好生活的幸福愿景。